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通信)地址:
电话:
承包方(乙方):
公司总部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法人营业执照号: 资质证书号: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签约人(或代理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建筑面积: m2。
3、户型: 室 厅 卫,为平层口,或错层口,或复式口,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承包:
(1)、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包□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2)、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3)、其他方式:
5、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合同价款:(大写) 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价款包干□。
8 、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30%工程款 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40%工程款 元;家私、天花、厨卫等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5%工程款 元和追加工程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5%的尾款 元.
9、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和工程款时,应认真核对乙方收款印鉴,取得乙方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除此以外的凭证,乙方不认可.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 元.(此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予以减免□).
三、甲方工作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出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签字认可.
3、 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 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5、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 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 参加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 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 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 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自负.
5、 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列,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 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共同进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五、工程监理
本公司实行工程监理,甲乙双方共同委托 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甲方付监理费 %,乙方支付 %□;甲方单独与监理公司订立家装工程监理合同,由甲方支付监理费□.
六、工期
1、 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
3、 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七、材料供应
1、 本公司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 无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 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 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室内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 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方双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时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及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4、 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
5、 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 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椐《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损失和责任有甲方承担。
2、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 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设计费按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支付)。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决定或向武汉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申请调解。
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 种方式解决:(1)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十三、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无效。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织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附件1:补充协议;
(2) 附件2: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说明;
(3) 附件3:工程报价单;
(4) 附件4:设计(施工)变更单;
(5) 附件5:验收单(含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6) 附件6:材料清单(含甲方供料和乙方供料);
(7) 附件7:工程结算单;
(8) 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