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人为的灾难,这是骇人听闻的事实,这是悔恨终生的悲剧,这是无知和无能的表现。下面看看近年发生在北京的装修事故。
事故一、瓦工张某使用大桶的稀料桶作为支垫在上面切割地砖,因为桶盖上钻有往外倒稀料的小孔,云石机切割地砖时冒出火花引爆了稀料,张某被炸得血肉横飞,当场死亡。
事故二、某挂靠公司的女工李某住在工地,做晚饭时忘了关煤气,次日早上5点许觉得卧室有煤气味,于是女工李某起床去厨房开灯想看看究竟(老式拉绳开关),因厨房封闭,煤气泄漏已经到了饱和状态,当拉开关绳的瞬间,两电片接触产生了火花,引爆了煤气,当时窗户从六层飞出几十米外,连厨房杂物全飞出马路,李女士被烧得体无完肤,幸亏天没亮,马路上人少,未伤及他人。经抢救,李女士花了4万余元医药费,留下一条性命。
事故三、装修游击队瓦工孙某在搅和水泥沙浆时误把大铁桶的稀料当水倒入水泥沙中,他发现倒下去后马上就干,觉得奇怪,心里怀疑是稀料,于是,他抱着好奇心用打火机去点火试试,这一试酿成千古恨,整个房间变成了火房,人也变成了火人,旁观者也差点遇难。眼看他被活活烧死。
事故四、某装饰公司工人在某商场用机器打磨水磨石。(水磨石翻新防滑因带水作业)因电缆陈旧脱皮引起漏电,三人当场电死。
事故五、某装饰公司工人,下班时清理卫生,把袋装的垃圾码放在阳台上,当他们回家时,房间突然起火,物业保安一时难以撬开防盗门,只能断电,对相邻的单元房采取保护措施,后经调查,原来是工人抽烟的烟头未灭装进了带有锯木灰的垃圾袋,引起这场火灾。直接经济损失4万余元。
还有,装修工下班时忘了关水阀,导致整个楼层跑水,经济损失二十多万;高空作时脚手架不稳当,导致摔死摔伤的时有发生;吊顶使用木龙骨或木栓预埋件脱节使整个顶棚崩塌;使用电锤时,钻头被墙体内的钢筋卡住导致手臂骨折或打掉牙齿。在安装窗户或塑钢阳台时失足摔死摔伤的、电锯锯断手臂的、射钉枪打瞎眼睛的等等装修事故举不胜举。
装修事故发生后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如何有效地避免装修事故发生,做到安全装修呢?
首先选用正规装饰公司,让装饰公司为您承担装修中带来的风险。如果您直接雇用他人或使用他人免费为您装修,那么装修事故的责任由您本人来承担。
第二,装修的安全问题,是装饰公司的首要问题,它关系到公司的生死存亡,对于没有远见的装饰公司或缺乏管理能力的公司领导人,亦或是半路出家的,只以赚钱为目的所谓的老板,他们必然缺乏这种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根本不懂装修过程中哪些环节存在安全隐患。工人和管理人员也没有经过严格的训练,现场总指挥对每天工作的侧重点也心中无数。
时下,绝大多数装饰公司都是采用变相转包的管理模式。招聘来的工长必须为装修公司交押金。只要工长敢交押金,装修公司就敢给他工程做。这种运作模式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疑虑和反响。客户明知把工程交给这种公司就会被扒层皮,但,因客户对材料、技术及施工人员的组织比较陌生,易轻信并把工程交给这种公司去做。然而,也有个别客户自以为是,自己选材料,自己设计,自己到马路边雇一帮工人为自己装修,其结果是拿自己的房子做“儿戏”,可以说没有一家做得尽如人意。相反,花的钱会更多,事情办得更糟糕(起码他不懂施工接点和选材)
在装修行业中打拼多年的专业人士,对装修中的安全隐患都有预知性,其关键取决定于工地总指以及公司对工人的培训程度和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比如,公司设有安全检查员,他对现场施工的安全问题了如指掌。工地总指挥作为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应时刻提醒工人注意哪些安全隐患。使工人做到防患于未燃。对防火、防电、防漏、防高空作业。电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脚手架、喷淋、烟盖、煤气管道、上下水等容易出事故的环节必须采取安全的保护措施,同时还要训练工人采取相对的应急办法,并及时采取相应解决办法。
人性化,直接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会大大降低装修事故风险,有效地控制装修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2007年9月5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