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跟客户“躲猫猫” 新房半年住不上2011/6/14 10:53:11 来源:北方网 已访问:2076 次 |
天津北方网讯:塘沽读者王女士购买一处新房,今年4月即与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不料装修过程中问题频出,延期长达半年之久,王女士全家至今住不上新房,施工中一发现问题,装修公司就玩失踪,跟王女士“躲猫猫”,这让王女士很头疼。原来这家装饰公司老板看中开装饰公司能挣钱,成立后就接了王女士这一单生意,公司很不规范,问题频发。
原来,王女士与该装饰公司的合同早在今年4月14日签订,双方约定装修工程款为42500元,工期35天。合同签订后,王女士将40000元的预付款交付给装饰公司,次日按合同规定正常开工。施工过半时,在购买门、地板、吊灯等环节上双方产生分歧,王女士要求购买品牌的装饰材料,装饰公司不认同,强调公司工人每天往返市里的过桥费和车油费就要近百元,特别是工人还要带着房主四处选购,一天要转几个地方,而王女士所看的材料全是品牌产品,若购买品牌产品,所交的40000元预付款远远不够,非但赚不到钱,反而赔钱。装饰公司就不再派人到王女士家中施工,工期一拖再拖。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经了解此公司是今年4月份刚刚注册的新公司,王女士是经朋友介绍与这家装饰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并且是第一单,双方签订合同时过于草率,在合同里只写到了工程款42500元和开工完工时间,对于门、地板、吊灯等装修材料特别是品牌没有作详细约定,对装修若出现问题如何赔偿以及相关违约条款的约定更是模糊不清。装饰公司显然逃避了责任。王女士盲目轻信了装饰公司,导致出现问题责任难分,出现问题后,该公司负责人却以多种理由躲避王女士,甚至以生病为由拒不见面。王女士万般无奈,看在朋友情面上一再忍让,可对方避而不见的态度让王女士无法忍受,双方已然没有协商的基础。 经塘沽消协调解,装修公司负责人认识到自身经营中存在的过错,理解王女士焦急难耐的心情,对王女士也表示万分歉意,最终决定退还王女士剩余装修款8000元整,并补偿因此事给王女士造成的损失500元及来回公交车费100元,共计8600元。王女士对调解结果相当满意。 通过王女士的投诉,可以看出,消费者在装修签约之前,不了解该公司的整体实力,更不了解是否有专业技术人才等,问题出现了,导致今天的马拉松工程至今未能完工更无法收场,使王女士陷入痛苦和烦恼之中。装修公司的管理混乱,欺上瞒下,给消费者造成了极大的损失,经营中缺乏诚信。 提醒,商家应以诚信为本,才会赢得更多消费者的信赖。消费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也要多谨慎一些,不要顾及朋友介绍碍于情面而过多信任商家,放松警惕,要多听、多看、多问,才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发生。(本报记者梁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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