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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变换型材标志薄膜欺骗消费者2011/7/3 22:56:25 来源:四川新闻网 已访问:2664 次 |
四川新闻网南充5月24日讯 郑娟娟
5月20日,南充市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某装饰公司侵犯“华塑”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去年底,消费者杨先生和罗先生来到南充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投诉,称他们在市内某小区购买的两套住房的塑钢门窗是假冒的“华塑”产品,要求工商部门为其讨回公道。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对此事展开了现场调查,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原来,该小区的开发商将小区内所有住户的塑钢门窗承包给了某装饰公司安装,在装修合同上,双方约定门窗的材质采用“华塑”牌系列型材。该装饰公司在安装到杨先生和罗先生两户时,发现先前购买的华塑型材已用完,为了图方便省事,就将成都重华型材的塑钢门窗安装上了,同时为了达到合同中约定使用“华塑”型材的要求,装饰公司在未取得“华塑”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授权使用许可的情况下,将重华塑钢型材上的不干胶标志薄膜撕掉,另外找出了与“华塑”注册商标相同的、标注有“华塑”字样及图形的不干胶标志薄膜私自加贴在重华型材外部,冒充“华塑”型材来欺骗消费者。 经过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该装饰公司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为消费者更换安装了正品“华塑”型材,并自觉接受了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