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管局:市民在装修中遇“卖口子”可举报2011/11/9 12:52:15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已访问:3370 次 |
成都市房管局:市民在装修中遭遇“卖口子”行为可举报 成都成华区和美西路某小区物管存在装修“卖口子”行为日前遭市民举报,成都市房产管理监察支队现场取证后责令限期整改。 昨日是整改最后期限,成都市房产管理监察支队前往现场检查整改情况,并表示将对物管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业主要封阳台不能在外面找装修公司 该小区业主说,今年10月份小区交房,很多人想要封阳台。但小区物管北京金网络物业管理成都分公司只允许在小区内摆摊设点的装修公司封装阳台,并规定只能封装无框样式。 “市面上同型号、同规格的封装费一般是每平方米260元左右,而小区内这些装修公司至少要490元。如果我们在外找装修队,物管就会出面干预,甚至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限制材料的运送。”为此,业主拨打了市长热线举报。 成都市房产管理监察支队接到举报后到现场调查取证,11月4日通知物业公司立刻整改,11月7日再次到现场调查,并明确昨日下午6点是最后期限,小区的各商家必须在此前清场完毕。 昨日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区内商家正在拆卸材料。“我们还将进行再一次的检查。“成都市房产管理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已经责令北京金网络物业管理成都分公司限期整改,将对其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遭遇“卖口子”可向所在地主管部门举报 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在装修中遭遇不同的违法违规行为均可以向所在地主管部门举报。 其中,市民遭遇承租建筑区划内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材料经营或废旧物料收集、销售的情形,可向所在地区(市)县工商、房产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遭遇建筑区划外占用城市道路经营装饰装修材料或废旧物料收集、销售的情形,可向所在地区(市)县城管、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此外,遭遇违规收取“装修保证金(押金)”、“装修口子费”、“出入证工本费”、“电梯使用费”、“楼道维护费”、“水电周转金”等费用的,装修人有权拒交,并可向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举报;遭遇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活动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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