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1月15日讯(刘盈蓉 赵准 银建华)市民刘女士准备了8万元来装修新房,并在某装修公司预交了3000元钱。但由于装修公司报价过高,刘女士不愿意再找这家公司装修了。可装修公司明确提出:“不装可以,想退钱则免谈。”无奈的刘女士只好拨打12315投诉,请求工商人员的帮助。1月14日,刘女士拿回了公司退回的1500元钱。
2012年9月底,刘女士找到位于岳塘区的一家装修公司,想请该公司设计装修自己在板塘铺某小区买的新房。刘女士和装修公司草拟了一个协议,并预交了3000元钱。但她没有与装修公司签订正式合同,而且装修公司只给了她设计图,还没出效果图。去年年底,她打算开始装修了,可装修公司给她的报价远远超过了她的装修预算。于是刘女士不想再由这家装修公司装修了,并要求装修公司返还订金。
装修公司认为,他们的工作人员既上门为刘女士量了房,做了现场勘测,也按照刘女士的要求做了设计图,而且双方签订了协议,要退预付款没道理。
1月6日,岳塘工商分局东方红工商所接到刘女士的投诉后,迅速与双方联系。在工商工作人员与双方细心沟通下,装修公司终于同意按照为消费者服务在先的原则,以折中对待的办法,退一半预付款给刘女士。刘女士也考虑到家装装修公司上门做了测量,并且做了设计图,同意了调解结果。1月14日,刘女士拿到了装修公司退回的150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