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材料太差,全装修房让人“吃老酸”2008/10/5 12:14:35 来源:易居网 www.eju.cn 2008-8-22 8:55:00 焦点家居网 已访问:2853 次 |
提个皮箱就入住,全装修房带来方便也带来烦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昨天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市民对全装修房的总体满意指数为73.16,其中工程质量和装饰材料品质最不令人满意。 投诉同比上升了141% 2001年起,上海开始推进全装修房建设。上海近两年的全装修房比例已近15%,其中,市中心地段新开发楼盘全装修比例达到50%以上,内中环占20%。与此同时,去年1月至10月,市消保委受理的全装修房投诉同比上升了141%。从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来看,工程质量和装饰材料品质是业主最不满意的两个方面,主要表现在墙面开裂、地板铺装不平整或有色差、卫生间下水道不畅、门窗密合度差、空调制冷差等。 附件“有准备的违约”此外,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约定,擅自变更装修标准,使用劣质或与合同约定不同品牌的材料,导致不少消费者投诉。 【案例】张先生反映,去年4月底,他去验收自家的全装修房时发现,房子的进户门还未交房就已经被人破坏,表面坑坑洼洼,而且根本没有任何标识。 还有一些开发商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将自己的违约责任降低,如在合同附件中约定违约赔偿金是装潢设备差价的一半,这样一来开发商即使违约使用劣质或不合品牌的材料后也只需赔偿原约定材料与现使用材料差价的一半,这种“有准备的违约”对消费者是极大的不公。 【案例】陶女士去年交房验收时才发现,所谓的“精装修”房地板凹凸不平、厨房溢水、落地门关不紧、地板跟墙角有很大的缝隙,且房内使用的地板材料与当初约定的完全不同。问题发现后,开发商推说找物业,物业说找装潢公司,装潢公司又说找开发商,互相推诿就是不解决问题。 开发商是第一责任人 市消保委指出,开发商是全装修房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承担保证“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责任。此外,上海应当发展第三方验房机构,在其依法设立、具有相应资质、独立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发挥其检测、监督全装修房质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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