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频遇纠纷,选择装修公司要慎重2008/10/26 15:07:13 来源:新华网河北频道 稿件来源: 燕赵晚报 已访问:2582 次 |
新房装修成半拉子工程 “就是这个衣橱,他们的尺寸做得太小了,根本就挂不了衣服,原因就是设计不合理。”10月8日,周先生指着房门南侧的衣橱说道。 也就是因为这个衣橱,最终导致了周先生的新家装修陷入了烂尾风波。从8月17日至今,新房里剩下的只有横七竖八的木料,而不见装修工人的身影。 今年4月30日,周先生领到了部队营房处发给的位于石家庄市中山西路的空军医院宿舍的新房钥匙后,就紧锣密鼓地策划装饰房屋之事。 今年7月,周先生夫妇找到了一家名为石家庄天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装修公司。在谈好有关条件后,与其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合同约定,2008年7月9日开工,2008年8月25日竣工,施工期限为45天。 2008年7月10日,周先生在向石家庄天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交了15600元前期款后,瓦工进场铺砌瓷砖,装修正式开始。 8月14日,木工进场开工。木工开始头三天,一切还算顺利。第四天,也就是8月17日,施工出现了问题。公司为周先生现场制作的推拉门衣柜在框架刚刚搭起时,工长暗示衣柜有问题,周先生仔细一看,原来衣柜的外径小了,挂不了衣服。一般,推拉门衣柜的外径应该为60厘米,而木工做的衣柜外径仅为50厘米,挂上衣服,根本关不上推拉门。 问题也因此而生,并直接导致周先生家的新房成了“半拉子工程”。 几经交涉没有结果 发现这一情况后,周先生立刻与装修公司协调。装修公司也立刻派工程部经理、设计师和工程管理人员到现场查看了两个衣柜框架,并承认衣柜的错误是由于设计和施工方面的问题所致,答应对衣柜无条件返工。 按说,装修公司完全可以一边解决衣柜问题,一边继续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毕竟距8月25日的工期已经不远了。但出人意料的是,8月17日,该公司撤走了工人,全面停止了施工。 之后,周先生多次到装修公司找负责人孔学青协商解决问题,希望马上复工。当时,孔学青答应两个衣柜无条件返工,并保证质量,并答应第二天就上工人。但回家后,连续几天,周先生仍未见装修公司有开工迹象。于是,周先生又找到公司,公司提出让周先生签一个延期协议,作为开工的条件,工期要顺延一个月。 “衣柜设计出现错误是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按照合同约定,这不属于延期的范畴,即便如此,也应该延期由于衣柜返工造成的两天延误时间,根本用不了一个月。公司分明借此推脱前期误工的责任。”周先生说。 协商不成,装修公司索性提出中止合同,遭到了周先生的极力反对。这时公司又出一招,让周先生签一个补充协议,上面不仅工期要延期,而且还让周先生承认延误工期是因为周先生自己要增加工程量所引起的。为了能使装修尽快进行,周先生作了让步,同意签一个施工延期协议。 但就在这时,装修公司又要周先生重新签一个合同。新合同与原合同基本上一样,只是将原合同的延期赔偿每天200元改为千分之一,附则里则增加了一条“原合同作废”。“其实,这就是他们为了日后对付业主用的,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拖垮业主。”周先生说。 9月22日上午,周先生到装修公司找孔学青解决问题。孔学青明确提出,如果想开工的话,让周先生将原合同交给公司,原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合同。否则,公司既不退钱,也不再履行合同。 协商无望,周先生找工商部门协调解决,但也没有结果。 装修公司负责人:无可奉告 对于周先生与装修公司之间发生的不快,记者致电天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孔学青。但令记者不解的是,孔经理只说了“无可奉告”四个字便挂断了电话。当记者再次拨通该电话时,电话提示“无人接听”或“正在通话中”。 当天,该公司一位杨姓负责人见到周先生后,明确告诉周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房屋装修为何频遇纠纷 买房,装修,是每一位市民的大事。但因为装修而起的争执,却似乎总在发生。按说,装修公司挣的是业主的钱,业主换来的是装修公司周到细致的服务。两者完全可以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避免不愉快发生。可为何却非要走到对簿公堂的地步呢? 不久前,本报曾报道过新洲装饰公司与樊女士的纠纷。双方在多方协调下也未能达成妥协,最终对簿公堂。 有无办法可以尽可能避免因装修而起的麻烦呢?业内人士雷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给大家做了三点提醒:1、选择装修公司一定要看其营业执照,个别小公司的营业执照写的是“装饰设计工作室”等字样,这样的公司只具备设计资格,不具备装饰资格,严格来说属于超范围经营,对消费者而言,也很容易受骗;2、签订装修合同一定要慎之又慎,一定要看好合同内容,比如衣柜尺寸等这些细节性的东西;3、施工过程中,要注意盯紧所用材料,很多公司存在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情况。 |